附件1
防疫期间律师会见申请及健康申报承诺书
北京汇都 律师事务所 薛晓波 律师,执业证号:
因 一案(口六种必要会见情形 口法律援助 口其他情形)申请于 年 月 日,会见现羁押于 看守所的在押人员 ,身份证号: 。
为配合公安监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人郑重承诺:
1.遵守监所防疫工作相关规定,配合监所各项防疫措施:
2.如实回答有关个人健康、出行轨迹、来往地区等情况的询问,如实登记个人信息,不瞒报、谎报;
3.自今日起30天内没有外省市疫情严重地区和境外旅行史、居住史或疫情重点地区、国家人员接触史;
4.承担因违反监所防疫措施或瞒报、谎报相关情况的相关责任。
以下内容请如实勾选(有2、3、4项所述情况的,须在承诺书背面写明旅行居住地区、往返日期、接触人员所属地区、接触时间):
1.是否有发热、头痛、肌肉乏力、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否口;是口.
2.是否有自今日起30天内外省市疫情严重地区及境外旅行史:否口;是口.
3.是否有自今日起30天内外省市疫情严重地区及境外居住史:否口;是口
4.是否有自今日起30天内疫情重点地区、国家相关人员接触史:否口;是口.
律师签名: 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疫情重点地区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数据整理并张贴于律师会见区域,及时更新。
2.《承诺书》请各单位与律师介绍信一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