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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合同中存在的诈骗行为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10.21
      经济纠纷中的合同诈骗行为客观要件及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法,骗取对方的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特征有如下三点:
      第一,行为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或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确知道自己无任何履行能力,以虚构等手段骗取对方信任,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同时陈士忠律师也表示,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虽不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达到履行标准或他人可提供相应担保(包括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在实务中,也可认定为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第二,行为人采取欺骗的手段。通常采取伪造证件、隐瞒事实、虚构资质或以虚假身份证明做担保等手段来欺骗合同相对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在合同签订后行为人通常采取多种手段阻碍或拖延合同的履行,从而给合同相对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使合同相对人对行为人的履行能力产生错误认知。陈士忠律师表示,在此谈到的错误认知通常是指足以引起合同相对人处分财产的错误认知行为,而非泛指案件中对所有事实情况的错误认知。且合同诈骗案中合同相对人自愿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因履行合同而交付的财物。
      有关合同诈骗案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